1、应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或证明其法律地位的文件;
2、已取得生产许可证或其它资质证明(国家或部门法规有要求时);
3、申请的认证范围覆盖的产品/服务应符合经营范围、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且正常经营;
4、已按认证标准要求,建立文件化的体系,并实施运行至少3个月,特殊行业需运行至少6个月(如建筑施工单位);
5、至少进行过一次内部审核及一次管理评审;
6、属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 被执法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期间的;
-- 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政府其他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 一年内被国家级行政抽查发现其产品质量存在严重不合格并予公布的;
-- 一年内发生重、特大事故(事件)的;
-- 其他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或被媒体曝光有不符合、违法失信行为,且尚在处理期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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